当前位置:主页 > 场馆资讯 > 本馆动态 >
2023-09-23

关于做好机关事业单位疫情摸排工作的通知

点击:
各镇(街)、开放园区,各部委办局,各直属单位:
为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摸排工作,根据江阴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一级响应措施的要求,现就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摸排对象
各机关事业单位、国资公司要重点摸排2020年1月13日以来,本单位(部门)编内、编外以及国资公司人员中以下三类对象:1、因去湖北出差、旅游、探亲等原因有湖北旅居史的,包括已回澄和未回澄的;2、外出期间途经过湖北、与湖北人有接触史、与疑似和确诊病人密切接触者的;3、家中有湖北或途经湖北的亲属朋友来(回)澄的。
二、摸排要求
各机关事业单位摸排后,只上报符合上述条件人员的相关信息,没有类似情况的单位,要进行零报告;第3类工作人员有湖北或途经湖北的亲戚朋友来澄的,按工作人员信息采集要求采集亲戚朋友的相关信息,以便跟踪应对;有疑问的,先行上报信息,由指挥部酌情处理。
三、上报时间和方式
具体摸排情况于2020年1月28日11:00前将上述涉及人员名单电子稿(表式见附件)上报至江阴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联系人:冯伟成,联系电话:13812294022,邮箱:410174631@qq.com
各机关事业单位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带头落实好市委市政府关于实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一级响应措施要求,严格落实守土有责,坚持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摸排核查工作中,不得瞒报、缓报、谎报,在疫情防控中不履职、不当履职、违法履职的,依法追究相应责任。
 
江阴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2020年1月27日
关注微信公众号×
使用微信"扫一扫"关注公众号